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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绵阳市关于开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绵阳市消防员招录办拟定于近期开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心理测试时间:


(资料图片)

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

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下午17:00。

二、地点

(一)心理测试地点:

绵阳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火炬西街139号);

(二)体能测试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体育馆(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14号附70号);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地点:

绵阳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火炬西街139号)。

三、参加人员

通过上一阶段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环节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共106人(见附件1)。

四、测试项目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考生通过掌上终端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二)体能测试

必考项目:1000米跑为所有考生必考项目;

选考项目:根据每名考生前期网上平台个人报名选择的项目进行,不得更改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

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四个科目为所有考生必考科目。

(四)测试顺序

8月15日统一安排所有考生集中进行心理测试,8月16日统一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所有考生均按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原地跳高或立定跳远,拖拽,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的测试顺序逐项实施。

(五)测试结论

心理测试结论由考务人员根据系统判定结论当场宣布,心理测试不设复试环节,凡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严格按照《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单项设置最低分值1分,每个体能项目分为15分,并且每名考生的体能项目总成绩即为40分,受测者任一体能单项成绩达不到最低分值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分为“、良好、中等、一般”,考生任何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其中,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相应分值采取就低不就高,取低分值记分;每个测试项目结束后,该项目不合格考生不再参与后续项目的测试。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心理测试按照规定时间于8月15日上午8:20前到达指定地点,上午8:30正式开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按照规定时间于8月16日上午7:50前到达指定地点,岗位适应性测试由市招录办统一安排转场。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因受伤、生病等个人因素影响测试,同时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必须本人到场,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予以淘汰。

(二)由于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全部为高强度运动项目,请各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穿着宽松衣裤和运动鞋(严禁穿着钉鞋),以免在测试过程中造成受伤。同时,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需提前签署《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3),并于8月15日开展心理测试时统一交予市招录办考务人员,凡不签署的取消招录资格。

(三)考试中途,考生因某一项目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的,需在现场引导员的指引下前往工作席,在本人《消防员招录考试成绩登记表》以及《自愿放弃招录资格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凡是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的、擅自离场的,因自身原因与工作人员造成冲突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除取消本年度招录资格外,其本人信息将纳入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黑名单中,日后不得再报考四川省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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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绵阳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

附件3: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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